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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机局 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的通报

陕农机办〔2013〕58号

来源:省农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0-1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机中心、财政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323号)下发以来,各市、县(区)农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下达资金计划,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统筹推进,补贴机具在三秋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1010日,全省共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2亿元,补贴机具112078台,受益农户64903户,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12.36亿元。

咸阳、西安、渭南市农机、财政部门密切协作,紧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精心组织实施,工作进度较快,资金实施比例分别达97.7%87.7%85.8%;富平、乾县、周至资金实施比例均达100%,率先完成全年任务;乾县、华阴、澄城结算比例分别为79.7%72.5%71.1%,位居全省前列。

部分市、县(区)农机、财政部门领导对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结算进度不够重视,工作责任、工作经费落的不实,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够到位,实施进度、结算进度滞后。商洛、韩城、省农垦集团总公司资金实施比例不足50%;省农垦集团总公司结算进度为零,榆林、商洛、杨凌结算比例不足10%。商南、吴堡、宁强实施比例分别为14.3%15.7%16.9%;商南、凤县等18个县(区)工作滞后,实施资金未结算。县()待核实、结算资金比例达24%21%,致使实施进度整体偏慢。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结算比为68.7%21%,较全国平均水平低17.420.7个百分点,对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实施及明年补贴资金争取造成不利影响。

当前正值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关键期,为切实加快实施、结算进度,现将各市、县(区)实施情况予以通报(详见附表)。希望各市、县(区)高度重视,把加快进度作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头等大事来抓,夯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农机部门要自我加压,扎实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已核实数据上报率,加快实施进度。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提升结算数据匹配率、已结算数据点击率,加快结算进度。各市、县(区)要抢抓进度,奋力争先,确保1115日前全面完成补贴实施任务。我省将对各市、县(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绩效延伸考核,对综合考核评定较差的市、县(区)予以通报,并调减下年度补贴资金。

附件:1.各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统计表

      2.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统计表

      3.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进度统计表
             userfiles/file/20131014113015.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