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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评分依据》的通知

陕农机发〔2013〕29号

来源:省农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0-18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按照《农业部2013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并下发了《陕西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共设立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5项,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同时设置附加分、扣分项及一票否决。现将具体评分要求说明如下:

1. 制定市级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等方面制度的得10分,每缺一项扣1分。

考核评分依据:以上五个方面的制度指的是广义的制度,评分的依据是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对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定的形式包括印发管理办法、通知、工作流程等,都可以认定是建立了制度,但要以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农财两部门的名义正式印发,不能以年度实施方案等综合性文件代替单项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投诉处理、补贴责任制等四个方面的制度,要印发到所有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单位。

2. 成立政府牵头,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得8分,否则扣8分(即不得分)。

考核评分依据:218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政府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3. 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的得4分;按时完整公开信息的得6分。内容缺项或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分依据: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指的是对于目前已开通市、县级农机化专属网站的,应当在该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上设置补贴专栏,公开补贴信息;对于尚未开通市、县级农机化专属网站的,应当在当地政府、农业等综合网站上设置市、县级补贴专栏,公开补贴信息。

按时完整公开信息的得6分,内容缺项或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此项以省局检查结果为依据,未达到要求的按上述标准扣分。

市、县级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的网址链接要主动提交陕西农机化信息网统一对外发布, 网址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确保通过陕西农机化信息网链接的网址可以随时直接登录到市、县级补贴专栏的首页,确保通过网址链接有效查询信息公开情况。

省局将加强对市、县级补贴专栏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年度内按季度组织信息公开抽查并通报结果,其中对县级补贴公开情况抽查不少于两次,抽查结果将在省局补贴专栏中公布。

4.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得3分,与县级签订责任书的得3分,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得2,每缺一项扣除相应分数。

考核评分依据: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指的是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和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发[2013]13号)要求,科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编制的方案可以用于指导近几年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必每年都编制新的方案,但要符合实际并满足工作需要。

与县级签订责任书,指的是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签订补贴责任书,要求要纸质存档,未签订工作责任书的,此项不得分。

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指的是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做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报告,市县两级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市县两级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人员未全部参加教育活动的,此项扣1分。

5.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的得3分;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大范围监督检查的得4分,缺少1次扣2分;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补贴机具按规定比例组织核查的得3分,否则相应扣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分依据: 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指的是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方案,检查方案明确规定要以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落实作为督导主要内容。

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大范围监督检查,指的是年度内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两次监督检查,两次监督检查的范围要覆盖到所属全部县(市、区),检查范围不达标的不得分,检查次数缺少1次扣2分。

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补贴机具按比例组织核查,指的是年度内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补贴机具进行核查,核查比例应高于全年补贴机具总数的2%,或核查台数高于1000台(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上)。核查比例或台数不达标的按实际核查占比得分。

6. 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的得8分,安排市本级的得4分,安排县(区)级的得4分。

考核评分依据: 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经费,该工作经费一部分用于市本级,一部分用于县(区)级。

7. 开展层层人员软件操作及验货培训的得8分,否则扣8分。

考核评分依据:开展层层人员软件操作及验货培训,指的是按照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发[2013]13号)要求,对县、乡镇从业人员及验货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8.设立投诉热线电话的得3分,有效调查处理投诉问题并及时上报的得7分;未设立投诉热线电话的扣3分,未有效处理群众投诉并上报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分依据:设立投诉热线电话,指的是在市级农机化专属网站补贴专栏内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未开通市级农机化专属网站的,应当在当地政府、农业等综合网站的补贴专栏内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有效调查处理投诉问题并及时上报,指的是:一是群众直接向农机化主管部门投诉,由接受投诉的部门按规定处理,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由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处理结果并存档备查;二是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转办的群众投诉,由下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调查处理,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由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处理结果并存档备查,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9. 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资料(含电子)档案库,资料完善、真实并保存完好的得8分。缺项或不规范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分依据: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资料(含电子)档案库,指的是有独立的房间或文件柜专门用于存放农机补贴信息资料;资料完善、真实并保存完好,指的是将购机补贴资料按照年份、资料类别、办理时间先后分门别类存放整齐,并安排有专人管理。

10.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满分8分,实施进度3分,结算进度5分,具体按省局评分标准打分

考核评分依据: 省局对各市实施结算进度每半月统计一次,综合全年各次进度和评分标准评定出各市的全年得分情况。

11. 按要求上报材料的得2分,报送数量不完整、不及时或存在明显错误的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分依据: 按要求上报材料,指的是按照省局有关要求上报材料,有关要求主要包括在《陕西省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其他省局文件中。报送数量不完整、不及时或存在明显错误,指的是报送材料的数量、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报送材料中存在与省局有关规定相违背、弄虚作假、文字和数据错误等情况。

12. 完成省局下达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的得10分,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分依据:年初省局与各市共同确定当年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预期目标的确定要有科学性、指导性并符合本地实际,要与各地农机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避免出现预期目标与规划目标不一致的情况,并以省局文件正式印发。各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依据农机化统计四季度预测报数据测算,与预测目标相比较得出该项分值。如统计年报公布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低于各地预测数,在下一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13. 以政府名义下发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管理或目标考核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考核评分依据:本指标得分为附加分,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以政府名义下发的加2分;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管理或目标考核的加3分。

14. 经省局在延伸绩效考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20分。

考核评分依据: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送的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应对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评分指标逐项说明评分依据,评分依据应实事求是,在省局延伸绩效管理评估小组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过程中,如发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送的自评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并经评估小组认定属于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20分。

15. 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零。

考核评分依据: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正面引导,并经评估小组认定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农机化发展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评为优秀,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零。

20131215前,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对照延伸绩效管理的内容和具体指标,完成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对市级的各项管理工作自评打分,形成市级自评报告,报送省局。

2014110前,省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省局成立评估小组,对市级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资料审查。对各市农机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要求市里补充相关材料。二是实地考核。组成考核组对各市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通过对所辖部分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市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修正初步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与市级自评分差异较大的,将进一步与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沟通确认,确保结果客观可靠。

2014115前,省局完成综合评价报告。评估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和日常工作的实际表现情况,形成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相关司局。并结合各市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延伸到县级,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照县级指标体系,在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前完成本级绩效考核的自我评估。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提纲)userfiles/file/20131018150347.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