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宝鸡、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
我局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农机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3〕11号)确定,投资50万元,在西安市长安区等5县(区)实施省级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玉米项目”);投资40万元,在城固县等4县(区)实施省级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水稻项目”)。为了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布点
玉米项目,在西安市长安区、乾县、岐山县、扶风县和富平县等5县(区)实施。
水稻项目,在城固县、汉滨区、汉阴县和横山县等4县(区)实施。
二、项目任务
实施玉米项目的县(区),应建立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3个,每个示范点面积不得少于1000亩。重点开展玉米带状旋耕播种(硬茬播种)和机械化收获技术示范,辐射新增玉米机收面积1万亩以上;培训玉米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200人以上;开展农机农艺融合研究,探索适宜当地的玉米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模式。
实施水稻项目县(区),应在前期水稻工厂化集中育秧的基础上,选择符合机械化插秧要求的适龄壮苗,突出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环节,建设水稻机插和机收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田500亩;培训水稻机械化育秧和插秧技术操作人员50人以上;探索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集中开展水稻工厂化育秧和为水稻种植户提供机插秧社会化服务运作机制。
三、资金用途
省财政补助示范县(区)各10万元。主要用于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宣传推广和作业补助等。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四、运行机制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县级主体实施、市级督导验收、省级重点抽查”的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合力搞好项目实施工作。县级农机管理局(站)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搞好实施方案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市级农机管理部门是项目实施的监督主体,要做好项目实施督查和验收工作;我局将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项目实施县(区)要按照通知要求的项目任务和资金用途,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示范田块所在的村组及面积、资金使用、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和组织管理措施等。
(二)明确工作重点。玉米项目实施县(区),要突出玉米机收示范,切实搞好项目实施工作。示范田块要尽可能在交通要道旁选择,以便展示实施效果,并要切实做到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效应。示范田要做到玉米种植品种统一、播期统一,灌溉、施肥和植保等田间管理措施统一,以便玉米统一成熟,为统一机收创造条件。
水稻项目实施县(区),要加强机械化插秧大田栽培管理、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的集成应用,确保示范田单产水平达到或接近当地人工插秧平均单产水平,为机械化插秧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理论支撑。
(三)搞好宣传带动。示范的目的在于带动县域内玉米(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是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搞好示范田实施效果的宣传展示,在当地形成大力发展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舆论氛围。二是要按照以机具保面积的工作思路,在购机补贴资金的使用上向玉米(水稻)生产机械倾斜,增加玉米(水稻)生产机械的数量;三是要按照培训先行的原则,邀请生产企业技术人员,开展以指导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技术人员指导项目实施的能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驾驶操作技能,确保技术的准确到位。
接通知后,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水稻项目实施县(区)于
项目实施结束后,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应依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市局正式文件于
附件 :1、项目实施单位名单
2、2013年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表
3、2013年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情况统计表
玉米项目联系人:张存贤
电话:029—62822226
水稻项目联系人:许小平
电话:029—62822225
邮箱:njjshchch@126.com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