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农机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3〕11号)文件。现就做好特色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内容,选择关键环节,确定主要示范机械化技术,重点突破,集中力量抓好机械化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一是每县集中抓好1个村作为机械化技术示范点,集中力量突破一、二个机械化生产环节;二是要对实施的机械化技术进行总结提高,形成技术模式;三是要以点带面,向周边辐射,带动主推技术推广。各项目单位要因地制宜,突出机械化加工的优势,达到特色农产品的产量、品质有明显的提高,促进农民增收。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目标、实施地点、技术内容、规模和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组织保障、经费使用、预期达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三、项目经费用途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引进试验特色农产品加工机械、技术服务、培训宣传。项目资金要严格遵守财政资金使用的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转移用途。要积极筹措经费,争取地方财政给予资金配套支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二份)要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