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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植保无人飞机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陕农机办函〔2018〕56号

来源:省农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10-12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确保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植保无人飞机产品投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范围

电动多旋翼遥控飞行植保无人飞机(纳入适航管理的除外)。

二、资质条件

按照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发〔2018〕17号)规定的试点产品及生产企业条件执行。

三、投档流程

投档企业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以下简称,投档系统。登录网址:http://113.140.78.198:802)中填报信息,并邮寄书面申报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投档

投档企业登录投档系统进行注册,完善企业信息,扫描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投档承诺书(见附件内页,以下简称投档承诺书)上传,获得登录权限后,查看投档系统后台首页操作说明(植保无人飞机产品投档填报说明),按照填报要求自主投档,填写产品参数,上传资料、图片等信息。

(二)报送材料

投档企业须将书面投档材料(纸质材料)寄送至陕西省农机局。植保无人飞机产品补贴投档申报书(格式见附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款产品装订两册(胶装),用A4纸复印或打印,每项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投档承诺书还须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四、相关要求

(一)投档企业必须如实填写产品投档信息,并对网上投档信息和提交纸质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材料造假、参数填写不实等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投档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若因信息填报错误、材料不全导致产品无法正确归档,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投档企业填报的产品归档及配置参数应与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或鉴定结果一致(检测或鉴定结果中如未涉及归档参数,需提供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应参数证明材料。如未涉及的配置参数应与企业产品说明书或产品执行标准一致)。

(三)网上投档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2:00-22日18:00时,逾期不再接收网上申报或修改。书面申报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以邮戳为准)。我局将适时组织对投档产品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公示公告请注意在投档系统及陕西省农机化信息网上查询归档结果。

收件单位:陕西省农机局装备处  邮编:710068

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75号

联系电话:029-62822221、62822203(传真)

 

附件:植保无人飞机产品补贴投档申报书userfiles/file/20181012113529.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