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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省农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12-02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一、部门决算情况

1、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草拟或者制定全省农机行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拟订全省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业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拟订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指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

(四)负责全省农业机械化科研和推广工作。提出农业机械化科研、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的重点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科技攻关,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

(五)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组织开展农机质量监督调查,指导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拟订农业机械化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六)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业机械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发证、审验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八)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设立许可和监督管理。

(九)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落实农用柴油供应、价格和补贴相关政策;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十)指导农机维修管理;提出农机更新报废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一)编制农业机械化基本建设规划,提出农机化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农机专项资金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十二)承担农业机械化信息和统计相关工作。

(十三)指导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省政府和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的决算单位构成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由省农机局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决算组成。二级预算单位为陕西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陕西省农业机械监理总站。

32015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农机购置补贴机制创新取得实效。201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机补资金7.3亿元,同比增加4000万元。省农机局联合省财政厅,继续推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模式,大力推进补贴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实施监管,补贴工作实施顺利。一是简化程序。实行补贴产品与支持推广目录、操作过程与经销企业“双脱钩”,变“先申请后购买”为“先购买后补贴”,变经销企业由农机部门审批备案管理为生产企业设立推荐备案,变逐台核实为抽查核实,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分类补贴。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对部分急需的重点机具实行最高补贴、敞开补贴,对趋于饱和的普通机具、一般机具适度调低补贴标准,提高了分类分档和最高限额测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现了精准补贴。三是优化服务。继续推行“一厅式”办公、延伸服务到村组、联合金融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是公开信息。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渠道,广泛宣传政策,及时公开信息80余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监管。承办全国机补政策实施监管与违规处理座谈会,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净化了政策实施环境,确保了干部安全和资金安全。六是严格考核。积极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和季度自评自查,实现了延伸绩效考核常态化。截至目前,资金实施比例已过70%,结算比例25%,补贴各类机具22万台(套),受益农户达17万户。渭南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机补政策,截至目前,机补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

(二)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实现新突破。整合项目资金,加强部门协作,主推关键技术,农机农艺融合不断深化,全程全面机械化实现新突破。一是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稳步提升。地膜覆盖、节水灌溉、深松整地、稻油机械化种收等四大重点技术示范推广步伐加快,粮食生产急需机械数量快速增长,增产潜力不断释放,为保障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汉中市水稻机直播技术日臻完善,产量实现新突破,平均亩产达810公斤。二是十大农业全程机械化模式创建进展良好。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和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实施,整合项目资金,发挥规模效应,基本形成了可在同类地域推广的10大类23个产业的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装备配套模式和生产经营模式。三是薄弱环节机械化瓶颈不断突破。加强五大农机新机具试验基地建设,多次举办(承办)部省新机具、新技术演示(展示)会,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新机具200余台,优势特色产业和丘陵山地机械化瓶颈不断突破。宝鸡市成功研制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机电一体化的蔬菜移栽机,经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四是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围绕“粮、果、畜、菜”农业四大主导产业,以实现全程机械化为目标,全国农机化示范市咸阳市投入1.53亿元,积极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新型高端农机,带动社会投入3.3亿元,群众购买农机2.86万台。全市建设了全程机械化示范园13个,115个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作业能力达到800万亩,为农机化发展发挥了很好的示范推广效应。

(三)农机化重点项目实施成效显着。精心实施农机化重点项目,为农机化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一是深松整地任务顺利完成。省政府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深松整地工作,省农业厅在秋播期间召开全省农机深松工作推进会,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举措,夯实了各级责任。各级农机部门采取累加补贴、扶持合作社、公开招标等方式,千方百计增加机具数量,提高作业组织化程度,全年新增大马力拖拉机1911台,深松机械557,作业能力大大提升。试验示范深松整地作业面积10万亩,创新工作方法,在4个县(区)试行“整县推进”,充分调动了各方积极性。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渠道,大力宣传政策及深松整地改善耕地质量、促进增产增收的重要作用,加快作业补助兑付进度,让农民群众亲身感受到了实惠,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了项目廉洁规范实施。预计到年底,全省将完成深松整地面积450多万亩。二是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步伐加快。严格按照规范制定方案,大力宣传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抗旱保墒、增产增收效果,强化技术人员培训,及时验收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项目,基本建立了符合当地的保护性耕作模式,示范推广带动作用明显。全年培训技术管理人员1.7万人次,新增机具1600多台、示范面积31万亩。三是秸秆综合机械化利用面积持续增加。按照“综合统筹,板块推进,持续发展,整体提升”的思路,重点引进了玉米茎穗兼收、防缠绕小麦播种机械等机具,推广了捡拾打捆、粉碎还田、饲草加工和秸秆编织等7项技术,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面积达3000万亩,同比增加320万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禁烧区和重点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6%。西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其中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面积占到总利用面积的94%,在项目重点区和禁烧区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四是百库工程建设有条不紊。安排9815万元实施果蔬百库工程,继续推行业主负责制、定额补贴制、全程监控制、市级负责制,充分调动了市、县和合作社的积极性,保障了工程建设快速顺利推进。全年验收百库工程项目36个,新增贮藏能力15万吨,农产品贮藏能力不断提升。

(四)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有序进行。精心组织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机耕2850万亩,机播(机插)2683万亩,机收2390多万亩,为助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保障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针对“三夏”和“三秋”收种矛盾异常尖锐的情况,一是提早备战。督促各地提早做好机具检修、物料储备等工作,确保农机化生产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协作。加强与交通、石油、气象等部门的联合协作,免费向机手发放《跨区作业证》2.1万张、《跨区机收服务手册》1.6万册,实行农机用油“两优一送” 政策,及时发送气象信息,形成了齐心合力抓生产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服务。设立跨区作业服务站,开通热线电话,受理机手群众咨询和协调解决作业纠纷300多次。强化信息服务、技术服务、供需衔接服务和农机维修服务,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四是加强督导。成立督导组深入一线督查,解决突出问题,推进生产有序运行。五是大力宣传。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方式,发布农机化生产信息100多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不断强化。进一步理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广鉴定能力显着提升,为把好补贴产品质量关、推动农机工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农机试验鉴定制度不断完善。结合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制订了《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和《推广鉴定有效期内农机产品相关参数变更审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推广鉴定工作程序,夯实了责任,增强了制度规定的协调性、实效性。二是推广鉴定工作逐步规范。制定了《山茱萸剥皮机鉴定技术规范》等省级鉴定技术规范2个、《铧式犁》等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4个,制定了我省农机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全年共受理推广鉴定申请39个,委托检验申请3个。三是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力度不断加强。统一了省、市、县三级农机投诉机构名称并统一挂牌,理顺了我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积极开展“3·15农机维权宣传活动”,重要农时季节深入田间地头、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重点对650余台大中型拖拉机、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联合收割机进行了质量跟踪调查,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落实“三包”责任,提高了农机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公布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认真受理和处理重大农机质量投诉 96起,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截至1031日,全省发生农机事故172起,同比下降60%;农机事故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目标内。死亡12人,与去年同期持平;直接经济损失84.8万元,同比下降35%,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安康市狠抓安全生产,全年农机安全事故零死亡。一是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政策落实较好。投入840万元,认真落实发放牌证免费、安全检验免费和考试培训免费政策,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二是警监联合执法效果显着。36个县(区)建立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农机、公安部门联合上路检查,开展联合执法385次,检查农机及驾驶操作人员5.1万台/人次,纠正违法违规行为7216起,强化了县乡道路农机交通安全监管力度。三是农机互保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截止10月底,90个县区发展安全互助会员3.81万名,筹集会费1209万元,互保事故结案1495起,事故补偿支出528.6万元,受到广大机手的好评。四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有力。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平安农机“六个一”活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486次,受益人数12万人次,提高了全社会对农机安全生产的关注度。五是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先后开展了“铁拳执法行动”、全省农机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治理活动,排查农机安全隐患4832个,整改4828个,整改率为99%。六是“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成果丰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25个,省级8个;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8个、岗位示范标兵26个。七是报废更新试点推进顺利。联合财政、商务部门制定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操作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召开现场会大力推进。目前,全省共确定报废回收企业11家,设立回收点22个,为下一步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创造了条件,报废更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0台。

(七)新型农机经营组织发展壮大。一是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加大。按照“扩量、提质、增效”思路,投资450万元,扶持新建农机合作社120多个,总量近1000个,改善了合作社基础设施,提升了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全年举办培训2100多期,培训农机从业人员13.8万人次。邀请国内10多家知名农机制造企业与我省10多个优秀合作社洽谈共建示范农场,为企社合作发展提供样板。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农机手大赛西北区分赛和陕西省首届农机手大赛,为农机化发展培养了一批既懂农机操作、又懂农艺技术、更懂生产经营的优秀人才。二是农机工业发展迅速。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农机工业高端论坛,先后引进山东常林等一批国内知名农机企业到陕西落地开花,大力建设中国西部现代农机装备制造物流产业园,填补陕西高端农机制造空白,共同打造陕西农机工业的升级版。三是社会化服务形式多样。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和规模化生产。强化农机修理技能培训,新建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10, 大大提升了农机维修能力。目前,我省农机维修厂(点)资质许可率位居全国第七位。

(八)农机行业自身能力得到加强。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精心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与各地市局各处(室、站)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夯实责任。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系列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党性和廉洁意识。二是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提早安排部署,及时自查总结“六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我省农机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许可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两项行政职能得到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确认。三是机关正规化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开展非农机专业干部、农机化信息宣传等专项培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考核督办,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机关管理迈上新台阶。四是农机信息化网络体系日趋完善。全力打造省、市、县三级农机化信息网络,目前省级农机化信息网络平台1个,地市农机化信息网络平台7个,全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及网络发布农机化新闻2600余条,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五是行业文化建设有声有色。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积极参加中、省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增强了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完成调研报告10余篇,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六是退休干部服务保障不断强化。不断强化服务保障意识,认真落实老干部待遇,把关注实际生活、解除后顾之忧、让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列为工作重点,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营造了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七是扶贫工作精准有效。筹集资金23万元,结合当地实际,扶持畜牧养殖业发展,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帮助老百姓早日脱贫致富,树立了农机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附件一)。

2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附件二)。

3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附件三)。

4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附件四)。

5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附件五)。

62015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附件六)。

72015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附件七)。

82015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附件八)。

9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附件九)。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019.7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2.22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其他收入29.62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利息收入、非本级部门财政拨款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1017.9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4019.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25.4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动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35.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52万元。

2)项目支出2089.2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专项项目1356.01万元,果库建设项目141万元,秸秆综合利用项目301.98万元,农机免费管理项目56万元、农业部农业系统财务能力建设11.8万元、业务培训费6万元、职业农民培训32万元、农机质量跟踪监督专项资金103.65万元、办公设备采购资金3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290.77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43万元,项目支出2037.46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教育支出4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51万元,医疗卫生科目支出3.72万元,农林水事物科目支出1075.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33.72万元,事业运行支出341.64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2万元,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支出1515.66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412.98万元,其他农业支出支出,80.82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723.91万元

1、基本工资272.38万元、津补贴253.51万元,为局机关、省农机监理站、省农机推广站、省农机鉴定站等部门决算单位按照按照省人社厅批准的标准发放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

2、奖金75.27万元,为局机关、省农机监理站、省农机推广站、省农机鉴定站等部门决算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发放的目标责任奖;

3、社会保障缴费4.43万元,是单位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基金;

4、绩效工资110.26万元,为按照省政府和省人社厅规定标准发放的职工绩效工资;

5、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8.07万元,主要为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及服务支出465.68

1、办公费49.39万元,为日常购买办公用品和消耗品等发生的支出;

2、印刷费17.06万元,为农机购置补贴、三夏农机通行证等资料印刷费用;

3、手续费0.17万元,为全年支付的银行业务手续费;

4、水费3.25万元,为局办公楼发生的水费支出;

5、电费11.58万元,为局办公楼发生的电费支出;

6、邮电费7.24万元,为有关单位业务联系发生的邮寄、电话费支出;

7、取暖费10.11万元,用于局办公楼冬季取暖用天然气支出;

8、物业管理费9.97万元,为局办公楼支付的办公楼物业费用;

9、差旅费75.37万元,主要为各单位开展业务检查和职工因公出差发生的费用;

10、因公出国费3.82万元,是按照农业部要求,参加了团组而发生的国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支出。

11、维修(护)费17.04万元,包括局机关、省农机监理站、省农机推广站、省农机鉴定站等单位办公楼维修、空调、锅炉、管道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的维修、维护费用;

12、会议费33.52万元,为全年召开的业务会议发生的支出;

13、培训费23.14万元,为全年开展各项职工业务培训和行业业务培训发生的费用;

14、公务接待费9.44万元,为日常接待有关部门及协调业务发生的支出;

15、劳务费26.95万元,为农机行业办培训发生授课教师费用、专家评审费;

16、委托业务费8.1万元,为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的专项审计等;

17、工会经费4.55万元,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的工会经费;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5万元,包括局机关、省农机监理站、省农机推广站、省农机鉴定站等单位公务用车发生的燃油、维修保养、通行费和保险费等支出;

19、福利费3.16万元,为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给困难职工的费用;

20、其他交通费46.01万元,为按照按照省财政厅批准的标准发放的职工公车改革费用;

21、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6.95万元,包括业务管理宣传其他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8.07万元

1、离休费19.47万元,退休费273.44万元,为按国家规定发给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生活补贴。

2、抚恤金2.3万元,为按国家规定补发上年度发给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抚恤金;

3、生活补助132.98万元,为遗属生活补助费及省政府和省人社厅规定标准发放的退休人员职工生活补贴;

4、医疗费6.37万元,为离退休人员体检费和医疗费支出;

5、生产补贴1534.07万元,为为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专项项目等支出;

6、住房公积金53.27万元,为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17万元,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315.23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57.8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6.39万元;农机信息化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0.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5年由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共4家,分别为:局机关、省农机监理站、省农机推广站、省农机鉴定站,实际累计支出115.25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132.34万元减少17.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3.81万元,主要用于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2015年参加农业部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比上年减少1.03万元,降低28.04%,减少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数比上年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5万元,全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按照省政府车辆改革政策我局减少公务用车5辆。年初下达财政部门预算为53.83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41.55万元减少2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4万元。财政部门年初下达预算为19.04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6.4万元增加3.04万元,全年累计接待60批次455人。主要用于农机项目规划、设计、评审等工作所涉及的接待工作;省外相关部门来陕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涉及的接待工作等。

4)会议费支出33.53万元,财政部门年初下达预算为71.46万元,较上年支出47.69万元减少14.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我局系统业务工作会议支出。

5)培训费支出49.62万元,财政部门年初下达预算为49.62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31.85万元减少17.77万元,主要用农机干部业务培训支出。
    
   附件: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