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咸阳植保无人机服务产业的指导意见》(咸办字〔2018〕17号)及咸阳市实施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咸阳市2018年开展植保无人机作业补贴工作指导意见》(咸政农机示范办发〔2018〕1号)文件印发后,长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号召,把发展植保无人机服务产业作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农村“三变”的又一重要抓手,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武县发展植保无人机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文件印发了实施方案,为购置植保无人机给予每台3万元的购机补贴,飞防作业给予5元/亩次的作业补贴,为长武县植保无人机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长武县南塬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组建了飞防作业队,已订购无人机10架,组织10名操作人员赴武功参加了无人机操作培训,植保无人机服务产业顺利起航。
长武县农机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