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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来源:省农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5-21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是“十二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时期,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上台阶、上水平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由初级阶段转入中级阶段,进入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

一、“十一五”发展成就和“十二五”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

——农业机械装备总量快速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10年底,全省农机原值达156.1亿元,农机总动力达2000万千瓦,分别比“十五”末增长84.2%39.8%;大中型拖拉机达8.08万台,联合收割机达2.59万台,分别比“十五”末增长了128%64%;粮食生产耕种收配套农机具和果、畜、菜、茶等生产、加工机械大幅度增长。

——农机作业水平持续提高,新技术推广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10年底,我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2.23%,比“十五末”增长12.18个百分点,在农业生产中,机械化生产方式已取得主导和支配地位,标志着我省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小麦生产全过程已基本实现机械化;水稻收获、玉米收获和果业、茶叶、蔬菜以及畜牧养殖业机械化正在快速推进;水稻插秧、马铃薯种植与收获、油菜种植与收获机械化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近20万台(件),通过机械化手段利用秸秆2000万亩,占三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55%

——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社会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十一五”期间,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机专业协会、股份(合作)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和壮大。到2010年底,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达4704个,农机经营户达99.44万个,乡村农机从业人员达112.35万人,其中农机作业服务专业户达24.78万户,占农机户24.92%以上;农机经营总收入77.03亿元,其中农机户收入74.32亿元,户均收入7473.9元,另外,农机经销、维修以及中介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

——农机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农机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五年来,通过国家各种渠道支持,农机化科研、教学、制造和推广部门联合,先后攻关解决了玉米收获、水稻育插秧、油菜种植与收获、马铃薯种植与收获、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果园中耕施肥、设施农业和茶叶修剪、采摘与加工等一系列生产过程中“瓶颈”环节机械装备技术问题。同时在农机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不断提高,质量状况基本能满足当前农业生产的需要。

——农业机械化的支撑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农机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加强。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了农业机械化依法管理的进程。农机化管理、科技推广、安全监理、教育培训、销售流通、职业技能鉴定和维修、产品鉴定和质量监督网络以及农机化信息宣传网络等都已基本形成,并在发展我省农机化事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和陕西经济上台阶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农机化投入大幅度增加,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十一五”期间,中、省共投入各类项目资金15.55亿元,是“十五”总投资的17倍,带动农民投入约26.2亿元,新增各类农业机械48.48万台。投资的重点也从单一的农机示范推广投资,向农机补贴、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和保护性耕作工程等建设项目倾斜。从2004年起连续出台的7个中央一号文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视、支持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改善了农机化发展的社会环境,调动了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形成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总之,“十一五”时期,在党的购机补贴政策的支持和带动下,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并进入了科学发展的新时期,也是建国以来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完成了初级阶段的任务,和全国同步顺利进入中级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农机化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业机械化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二是农业机械化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三是农业机械化培育了新型农民,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四是农业机械化推动了机械装备制造业振兴,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我们也积累了不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经验和启示,主要有:一是必须坚持农民群众在发展农业机械化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二是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三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指导原则,有选择地发展农业机械化;四是必须坚持农机、农艺相结合,不断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五是必须坚持政策扶持和法律法规保障,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些经验弥足珍贵,值得在“十二五”时期借鉴和推广,并不断总结和完善。

(二)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业机械化尽管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为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客观地讲,农业机械化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装备结构还不够合理,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先进适用、经济实惠的农机具供给不足与广大农民对农机需求上升的矛盾仍十分突出,还不能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和全国相比,拖拉机保有量、每百亩耕地拥有农机动力、农村户均占有农机原值、水稻和玉米机收水平、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以及农机经营总收入等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分析我省农业机械化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从装备结构看,“三多三少”的问题依然突出,即动力机械较多,配套农具少(大中型拖拉机与农具配套比为11.69;小型拖拉机与农具配套比为11.48);小型机具较多,大中型农具少(小型是大中型的2.1倍);低档次、老旧机具较多,高性能、新型机具少。二是从发展水平看,总体呈现“两高两低”的格局,即种植业机械化水平较高,而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和一些特色产业(如茶叶、药材、烤烟等)装备水平较低;在种植业中,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较高,而油料作物和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较低。三是从发展质量看,存在“两重两轻”的现象,即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四是从区域发展上看,总体呈现“三快三慢”的发展趋势,即关中快,陕北、陕南慢;平川地区快,丘陵山区慢;旱地及小麦机械化快,水地及其它作物机械化慢。五是从农机化投入看,整体投入不足,投资渠道单一,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能力投入几乎没有。

究其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我省农机化基础设施落后,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跟不上;二是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度低;三是农机服务体系发育缓慢,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低;四是农机工业底子薄,基础差、产品少、产能低;五是农机化扶持政策和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没有形成,尤其对丘陵山区、贫困地区和关键农机化项目没有特殊扶持政策;六是农机化管理部门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以上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待“十二五”时期逐步加以解决。

(三)“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趋势及环境条件

1、发展趋势

“十一五”时期,我省农机化发展由初级阶段转入中级阶段,开创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新时代。进入“十二五“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和现代化农业发展步伐的加快,迫切要求农业生产方式由依赖和占用人力资源向依靠科学技术和现代农业装备加快转变,农机化在农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成为必然,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也必然会越来越迫切,农业生产对机械化的依赖也必然会越来越明显,农业机械化在夯实农村基础中的物质支撑作用和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也必然会越来越突出。我省农业机械化将处在快速发展的成长期,其物质技术基础、组织运行基础、实践认识基础、农民应用基础和接受程度等比前大大增强和提高,农业机械化将呈现向更大规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方向发展的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农机作业由关键环节机械化向生产全过程机械化发展,“瓶颈”环节成为主攻重点,甚至这些环节机械化程度日益成为影响农民种植意愿进而影响到大宗农业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因素;二是农业机械化与农业产业化结合,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种植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由耕整、排灌、植保机械向种植、收获、收获后处理、加工机械化发展,农业机械日益成为引领农艺制度深刻变革,促进科技集成应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三是农业机械化新的增长点由小麦向玉米、水稻,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向各地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机械化、产业化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机化发展格局;四是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由传统向现代发展,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日益成为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回归农业和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纽带,农机化生产方式在农业生产中由辅助地位变为主导地位;五是农业机械化发展模式由资源开发型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提升,为农业增长方式由投入型增长向效益型增长转变提供更强有力的农业机械化物质技术支撑;六是农机化经营向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发展,以农机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服务组织日益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和促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推动力量,农机化服务使服务组织和受服务农民双受益,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七是农机化管理走上法治轨道,投入保障、体制保障、法制保障更加增强;八是增机、减人的进程加快,农机手日益成为新型农民的中坚力量,通过劳动力转移迅速增加农民务工、创业收入,农村面貌和农民生活将发生质的飞跃。经过今后五年的努力,必将为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高级阶段奠定坚实的基础。

2、环境条件

“十二五”时期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诸多有利因素。

1)从省内外大环境看,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发展农业,并着力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变转的步伐,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增长方式,着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格局正在形成。另外,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已经开始实施,关中-天水一体化建设项止亦已正式启动,等等。这些无疑都给我省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为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农机化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从法规政策环境看,随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政府多部规章的出台,农机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要求和措施,尤其是自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7个一号文件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都特别强调了推进和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问题,201075日,国务院又专门下发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也积极创新农机化扶持政策,投入逐步加大。这些都为农机化加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3)从内在需求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矛盾日益突出,农业用工成本持续上升,农民生产生活观念深刻改变,为农业机械化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大的机会。

4)从技术支撑看,农机工业产业集中度和产品质量加快提高,粮食作物生产各主要环节机械化装备基本成熟,其他各类农机装备和技术创新日趋活跃,推进农业机械化的装备及技术基础进一步夯实。

5)从发展机制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服务组织不断涌现,有效实现了普通农户与农机经营者利益以及社会效益多赢,为立足家庭承包经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创造了条件。

二、发展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坚持深化改革,坚持走中国特色农机化道路,坚持农民在发展农业机械化中的主体地位,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促进农机、农艺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努力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有机统一,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原则

1、转变方式 提升质量

就农机化本身转变发展方式而言,主要是针对过去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由数量增长型向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并重型转变;由规模扩张型向效益改善型转变;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由外延式增长型向内生增长型转变。应对农产品供求形势、农村劳动力结构、农机体制机制和城乡关系的新变化,加快农机适用技术普及推广、加快机械替代劳动力步伐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加强基础 着眼长远

加强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以农村机耕道路和大型农机具库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营销大市场(超市)为重点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强以区域性维修中心为重点的维修市场建设;加强以技术检测仪器为重点的农机安全管理和质量监督装备建设;加强以教育培训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等等,以保障我省农机化全面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

3、分类指导  重点突破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讲求实效”的一贯原则,根据不同地域、不同产业和不同经济状况,实行不同的技术路线和政策措施,在全省整体推进的同时,尤其要对陕南和陕北丘陵山区、经济不发达地区以及边远地区实行政策倾斜,以提升发展速度,缩小区域间机械化差距,达到各个地区间的均衡发展;在重视发展以粮食为主的大宗农作物机械化的同时,要对其它种植业、养殖业和设施农业、果业、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产业与产业之间、各个产业内部机械化发展薄弱环节实行政策倾斜,以达到各个产业机械化水平的均衡发展。

4、统筹协调 持续发展

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在促进重点突破的同时,协调推进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机械化,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两高两低”、“两重两轻”和“三快三慢”的问题,协调处理好速度与质量、效益的关系,重点突破与协调推进的关系,农机与农艺的关系,支持购置机械与强化公共服务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以及政策推动与市场机制作用的关系等等,统筹谋划,协调发展。以降低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发挥农业机械最大效益为核心,着力推广普及节水、节油、节药、节种、节肥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机具、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安全的新型可持续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路子。

5、依靠科技 创新机制

立足省情,把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作业项目机械化技术作为实现全面机械化的科技战略重点,实现产、学、研、推相结合。挖掘我省技术人才资源潜力,建立有陕西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农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增强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的能力,并鼓励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同时要下大力气培养和造就农机化科技人才,拓宽培训渠道,加强继续教育,创新用人机制,建立一套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的长效机制,逐步改善队伍结构,提升农机科技人员技术水平。

6、依法促进 科学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农机化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把工作重心放在法律、法规和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文件已出台的明确规定和具体政策的落实上。切实履行行政职能,修改完善我省配套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农业机械发展环境,保障农业机械化规范、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根据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今后五年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趋势和条件,“十二五”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关中整体和陕北陕南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跨入高级阶段,实现数量、质量、效益同步增长;农业机械化应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后结构性、季节性劳力短缺的能力和对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份额明显提高,对我省农业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1、农机装备总量稳步增长。农业机械总动力预期达到2552万千瓦,年均增长5%;在农机装备总量增长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装备结构,配套比达到12,其中大中型配套比力争达到12.5;玉米收获机械、水稻插秧与收获机械、马铃薯和油菜种植与收获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畜牧机械、果业机械、蔬菜机械、茶叶机械等适应结构调整和各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所需机械的保有量明显增加;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机械明显增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明显增加。

2、农业机械化水平显着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60%,其中小麦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玉米机收水平达40%;水稻种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   25%45%;马铃薯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35%;油菜种植与收获机械化实现较大突破;苹果生产总体机械化水平达到40%以上,其中机械中耕、施肥达到70%以上,植保全部实现机械化;棚栽作物主要生产环节(如耕整地、卷帘)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大宗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牧业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实现重大突破。

3、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协会、作业公司)争取达到每个乡镇建立一个。农机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农机中介服务组织迅速发展,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服务市场更加规范,秩序更加良好。农机经营总收入突破100亿元。

4、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农机法规政策进一步配套完善,保障农机化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机构进一步稳定,人员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机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等各个部门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并更加协调配合。先进适用的农机具供给不足与广大农民对农机产品需求的矛盾明显缓解;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许可和农机维修网点技术等级审定工作基本完成,农机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稳步推进,五年共培训各类农机人员50万人(次); 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事故各项指数明显下降。

三、“十二五”时期区域发展重点

为具有优势的农业支柱和主导产业发展提供农业机械化技术支撑,是改变我省农业落后的传统生产方式,形成先进生产力,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趋势。结合我省地域特点和机械化生产实际,将现有行政区域划为关中五市区、铜川市及陕北地区和陕南地区三大区域,按照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总体要求,推进不同区域农业机械化发展,既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又逐步缩小区域间的差距,走出更具陕西特色的农业机械化路子。

(一)关中五市区

包括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四市和杨凌示范区,重点发展大型、复式、高性能农业机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提高大型农机具配套比和使用效率,机具配套比达到12.3。在粮食生产方面,在巩固小麦耕种收和夏玉米耕种基本实现机械化成果的同时,主攻玉米机收和春玉米机播,使玉米生产过程中播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80%60%以上,以实现该区域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提高粮食机播质量和精细化耕作管理,精量半精量施肥播种要占机播面积的50%以上;积极引进示范、推广种子精选、药剂拌种、种子包装机械和粮食烘干机械,使粮食生产机械化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由生产环节机械化向生产全过程机械化发展。在油料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方面,围绕油菜、棉花、花生等大宗作物生产,开发推广一批播种(栽植)、中耕、植保、收获等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在果业生产方面,加大开沟、施肥、中耕、植保等作业机械的推广力度,农机农艺紧密结合,探索“粮---果”机械化生产模式,各业互为促进,提高质量和效益。还要引进示范果树挖坑、果枝修剪、果子套袋等生产环节机械设备和果品初选分级、储藏保鲜等产后处理机械设备,全面提升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在畜牧业生产方面,按照品种多样化、功能专业化、生产集约化和规模大型化的要求,紧紧围绕猪、牛、鸡的圈(笼)养,完善基本设施,配套机械设备,重点推广农作物秸秆饲草加工、饲料配合搅拌、自动饲喂饮水、挤奶储奶、粪便清理消毒等机械和设备,提高存栏数量和饲养质量,实现清洁化生产。在设施农业方面,重点围绕塑料大棚蔬菜(瓜、果、花)生产,自动卷帘设备推广上规模,能使用卷帘机的大棚使用率达到70%以上;同时推广适应大棚内作业的耕作机械和节水灌溉设备、杀虫灭菌装置等,有条件的可引进示范肥药混施技术和环境自动调控技术与设备,提高棚栽作物的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在渭北旱原,要把开展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和旱作农业技术作为重点,大力推广残茬处理和秸秆覆盖还田机具、土壤深松机具、免耕施肥播种机具和化学除草机具。继续加大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力度,扩大小麦秸秆拣拾打捆、玉米秸秆饲草加工规模,积极开拓秸秆新的利用途径,提升利用质量和效益,争取90%以上小麦、玉米秸秆得以利用。总之,力争该区域在 “十二五”末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高级发展阶段的要求。

(二)铜川市及陕北地区

包括铜川、延安和榆林三市,重点发展中、小型农业机械,支持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根据该区域机械保有量(尤其是动力机械)现状,一是要充分发挥现有机械的作用,提高利用率;二是注重发展本区域生产需要的配套农机具,使配套比达到12。在粮食作物生产方面,在提高机耕(深松)水平的同时,大力推广适宜平川地的垄沟耕整、播种机械和适宜坡地作业的沟播机,凡适宜机械耕作的地方尽量实现机械作业,使机耕(深松)水平达到50%以上,机播水平达到40%以上;适度发展联合收割机,主要依靠跨区作业,借助外地收获机械,使机收水平达到20%以上;开发示范小杂粮初加工、包装机械设备;重点突破马铃薯生产机械化技术,有选择地引进国外先进机械和技术,积极创新完善省内外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中耕机械和收获机械,使马铃薯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0%以上,同时要加快发展薯类加工机械,开发新产品,淘汰更新落后产品,增加高性能、自动化、智能化加工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加工质量,增加农民收益。在设施农业方面,继续搞好示范,扩大卷帘机等新机具设备、新技术的推广范围。在畜牧业机械化方面,紧紧围绕猪、牛、羊的设施喂养,重点推广应用饲草(天然饲草、秸秆饲草)加工、饲料混合、圈养成套设备等机械设备,同时发展牧草种植机械、收割打捆机械、草场改良机械、植保机械和节水灌溉机械等。在果业生产机械化方面,巩固扩大果园开沟施肥、中耕除草、植保防虫机械化规模,积极开发推广防雹设施、果树挖坑、树枝修剪机械和果品初选分级、果库储藏保鲜设备,红枣和核桃产区引进示范红枣烘干设备和青核桃脱皮机械。长城沿线风沙区和丘陵沟壑区还要特别重视发展保护性耕作机械、旱作机械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如秸秆还田、残茬覆盖、免耕施肥播种、深松深耕、沟播及化肥深施、节水灌溉、推土平地等机械,扩大机械作业范围,增加土壤有机质,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防止水土流失,节约化肥和灌溉水施用量,减少沙尘污染。

(三)陕南地区

包括汉中、安康、商洛三市,重点发展轻便、耐用、低耗的中小型耕种收和植保机械,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和特色农产品机械化。考虑该区域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发展缓慢,农民购买力有限的实际,省上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度加大国家机具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帮助农民购买适合山区生产需要的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以及农产品加工机械,以提高该区域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机具配套比达到11.5,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在粮食生产机械化方面,平川地区在继续提高机耕水平的基础上,把水稻、玉米播种(栽植)和收获机械化作为主攻方向,扩大水稻机械化收获规模,使适宜水稻机收的地方基本实现机械收获,同时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水稻工厂化育秧设备和插秧机械,使机械插秧实现根本性突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大力发展玉米铺膜播种机械和营养钵育苗设备,耕作条件好的地方适当发展中小型玉米联合收割机,提高玉米生产机械化水平;马铃薯生产宜发展小型种植与收获机械以及成套加工设备,以减轻劳动强度,提高产量和加工质量,增加农民收益。在油菜生产机械化方面,首先在机收上实现突破,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成熟的油菜联合收获机械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其次在油菜直播、育苗移栽和脱粒机械化上积极开展探索,为全面实现油菜生产机械化寻求途径。在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方面,重点发展设施养猪机械设备,如饲草(料)加工、混合搅拌、喂食饮水、粪便清理消毒等。在茶叶等农(林)特产品生产和加工机械化方面,继续扩大茶树修剪、茶叶采摘和加工机械化规模,配套完善清洁化、自动化加工设备,提高加工质量,增加茶农收益,同时要在茶园中耕施肥、节水灌溉和茶叶包装等机械设备的开发推广上有新突破;针对陕南丰富的蚕桑、魔芋、食用菌、烤烟、核桃、板栗、药材等自然资源和优势产业,积极引进、示范、推广一批经济适用、性能可靠的生产和加工机械设备。山区还应该重视发展提水灌溉和运输机械化。

四、“十二五”时期重点农业机械化建设项目

实践证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快速持续发展的关键。“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加大力度,紧紧围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尤其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增收的目标,实施一批影响大、效益好的重大农机化项目建设工程。主要有:

(一)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工程;

(二)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建设工程;

(三)畜牧业生产机械化建设项目;

(四)果业生产机械化建设项目;

(五)设施农业机械化建设项目;

(六)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建设工程;

(七)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八)农机管理系统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五、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

1、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农机化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增强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意识,增强农业机械全过程监管、全范围监管和全方位服务的意识,掀起新一轮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热潮,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力度,从而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社会环境。

2、加快修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面提高农机化法治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抓紧修改和完善《陕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农机事故处理办法》,对《陕西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可提请省政府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发布,以提高其法律效力和实施效果。同时针对各类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的快速发展、农机具更新报废的紧迫形势、农机维修质量的管理等,适时申请制定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农机化管理工作继续朝着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3、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扶持措施,制定出台更为优惠的配套政策。对以前已出台的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农机推广和农机服务等方面的财政补贴政策、收费(免费)政策、信贷扶持和税收减免政策逐一落实到位,尤其是农机燃油补贴、机耕道路建设和机具库棚建设以及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免费检验等政策的落实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根据最近《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中重新规定的农机购置补贴向粮食主产区和粮食大县及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的政策,对重大技术推广和重点作业项目补贴,农机保险费补贴,企业技术改造费扶持,农机推广体系、农机监理与鉴定等公益性设施建设扶持,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支持和农机合作社建设等扶持政策要积极争取落实到位,并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套出台有关扶持政策,落实扶持资金,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各项政策落实,确保我省农机化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二)落实补贴政策,调优农机装备结构

继续落实和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健全补贴制度,强化落实措施,巩固补贴成效,提高补贴效益。“十二五”期间,补贴机制要由加大投入向用好投入和发挥效益并重提升;补贴重点要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优势产业布局,向粮食主产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和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向重点战略产业、急需环节和弱势地区(包括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和丘陵山区)倾斜,实现差别比例补贴,不搞一刀切。通过补贴政策实施,引导农民购买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提高机具配套比,优化装备结构,满足生产需要。

按照“科学、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补贴产品种类,及时公布年度实施方案和补贴资金等,提高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简化农机购置补贴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法,缩短审批时间。继续办好“农机补贴超市”,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在全省全面推广。同时注意调查了解补贴机具使用情况,通过组织跨区作业多种服务形式,提高补贴机械的利用率和农机手的经济效益,进一步调整和保护广大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

(三)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

1、加强农机高等院校、农机企业、农机科研推广机构和农机化服务组织的紧密结合,建立以企业为开发主体、院校和科研机构为技术支撑、推广机构为骨干、农机服务组织为基础的新型产、学、研、推农机化科技创新体系。

2、积极支持省内农机中小企业按照市场导向原则,走自主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道路,研制开发适应陕西不同区域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购买能力的高效环保、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的农业机械,改变目前高端产品不足、低端产品过剩、重复生产、档次不高的局面,鼓励重点企业开展技术进步,改善研究开发手段和条件,提升农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试验试制能力;通过技术改造,改善生产制造手段和条件,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应用步伐;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的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帮助企业落实好用于创新研发和技术改造的财政、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

3、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突破‘瓶颈’、引领未来”的思路,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十二五”时期,针对我省农作物生产全过程尤其是产前、产后的关键环节和油料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等生产关键,实现机械化技术上的重大突破。着力开发玉米机械化收获与秸秆利用、水稻育插秧与秸秆利用、油菜种植与收获、马铃薯种植与收获、果园管理与果品储藏保鲜、畜牧规模化养殖与自动化管理以及棚栽作物生产需要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环保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以技术上的突破带动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的提升。

4、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的步伐。紧紧围绕发展目标,重点推广玉米、水稻、油菜、马铃薯生产,保护性耕作及旱作农业,畜、果、菜、茶、药等具有地方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以农作物秸秆为主的农业废弃物(生物质)综合利用等生产领域所需的技术成熟、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积极创新推广机制和服务模式,大力开展科技示范县、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农机化科技走进千家万户。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扩大推广范围,逐步实现普及应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切实落实好基层农机化推广体系建设和重大技术推广有关扶持政策。

(四)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1、按照“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方针,积极引导和大力发展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和现代农业要求的各类形式并存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运作规范、特色鲜明的示范农机合作社。

2、鼓励发展农机大户和联户合作经营,挥索发展农机作业公司,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着力培育农机销售(超市)、作业、维修、中介等市场,壮大市场主体,规范服务行为,形成农机服务新的增长点,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

3、继续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内容和功能,创建农机服务品牌,做大做强农机跨区作业,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推动跨区作业由小麦向玉米、水稻等大宗农作物机械化生产延伸,由机收向深耕(深松)、机播、机插秧、秸秆综合利用等作业环节拓展,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专业化服务,促进农机服务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不断提高。

4、加强指导服务,落实有关政策。强化对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职能,建立定点联系机制,开展示范建设活动,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带动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同时,要积极协调落实好农机合作组织的财政补助、建设规划和用地以及购机补贴倾斜等优惠政策,促进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壮大。

(五)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农机化快速发展

1、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扶持作用,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农业机械的发展环境,形成国家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融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投资体系。

2、增加财政补贴资金规模,扩大农机补贴范围。省级财政补贴资金规模在现有基础上要有大幅度增加,财政补贴范围由购机补贴扩大到农机维修设备补贴、农业生产燃油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和农机抗灾救灾补贴等,促进农机作业水平的提升。

3、落实专项资金,夯实物质基础。在继续巩固秸秆综合利用等专项投入的基础上,对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机耕道路建设、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型农机具库棚建设、农机化示范县(基地)建设、农机技术检验及互助保险等给予扶持,并逐年有新增长。同时对农机教育培训设备、农机质量检测设备和安全监督管理设备等这些打基础、管长远的事情增加专项投入,并逐步建立起长效投入机制,以确保农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4、积极实施《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落实好金融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扩大购机信贷规模。积极协助信贷部门推进农机抵押贷款业务,为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多元化融资提供便利;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并尽量满足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确保农业机械的生产和供应,确保我省农机化全面发展、持续发展。

(六)项目带动发展,提高机械化综合水平

在进一步发挥市场引导和政策扶持推动作用的同时,以“八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带动“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通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工程”的实施,重点攻克玉米机收、水稻育插秧和机收,全面提升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省粮食生产再上一个新台阶;通过“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建设工程”的实施,完善不同类型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因地制宜地建立技术模式,由示范阶段转入大面积推广阶段,大幅度扩大推广范围和应用效果,为改善土壤结构、提高肥力、增产增收、保护环境做贡献;通过“畜牧业生产机械化建设工程”的实施,大大提高我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养殖水平,提高畜牧产值在农业总值中的份额,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通过“果业生产机械化建设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减轻果农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果品质量,提高我省果品尤其苹果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为农民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通过“设施农业机械化建设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延长棚栽作物光照时间,增加作物的产量,提高产品的质量,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必须的蔬菜、瓜果、花卉以及其它特色产品日益增长的需要;通过“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建设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机械作业工艺规范,不断改进机具,扩大推广范围,拓宽机械化利用途径,提高利用效率,确保80%以上大宗农作物秸秆得以利用,使“三夏”、“三秋”两个季节陕西的空气质量大大提高;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的实施,抓点带面,遍地开花,县县有典型,乡乡有组织,在全省真正建立起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新型基层农机服务网络,成为连接农机手和农机化管理部门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农机系统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实施,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基础建设,改善环境条件,建立一套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使职责更明确,行为更规范、运转更协调、工作更高效,更好地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各项职能。

(七)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全面提高农机化监管水平

1、农机化技术推广。要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按照国家对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上的改革方案,县、乡两级农机推广体系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独立建制,明确职责,改善条件,强化功能,完善体系建设,创新推广机制,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推广能力,努力推动农机推广工作迈上新台阶。

2、农机化教育培训。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行政管理、科技推广和使用操作三支队伍建设的要求,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农机教育培训大行为,充分利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其它农机化技术培训机构,大力培养农机化专业人才。一是依托大、中专院校,为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和重点骨干企业培训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二是依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农机培训行业管理,制定完善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充实师资力量,改善教学手段,精心组织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大力培养农机作业和农机维修能手,开展农机使用等技能培训和科普宣传,组建农机作业人员人才队伍,提高农民对先进生产工具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

3、农机产品鉴定与质量监督。深入贯彻《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和《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本着对农民负责的态度,加强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工作,把好技术质量关。依法开展农业机械产品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鉴定,严格执行标准,严格实施检测,严格发放鉴定证书和标志,为农民选购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依据;组织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质监总局、农业部等四部、局最新颁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切实加强对农机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尤其要强化对国家财政补贴农机的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配备强有力的技术骨干,及时处理投诉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营造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农机市场环境。

4、农机安全监理。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紧修订省上的两个农机安全规章,配套健全农机安全使用法规和制度,发挥安全协会作用,搞好互助保险工作。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着力完善体系、理顺职能、明确性质、落实待遇、充实力量、强化手段,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要坚决落实有关扶持政策,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深入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促进我省农村和谐稳定。

(八)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要把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规划制定年度目标和计划;二是要落实加快推进的具体措施;三是要把农机化的目标任务同其它工作目标任务一样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相关机构建设,充实力量,改善专管队伍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切实解决农机科研、生产、流通、推广应用和教育培训以及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发展农业机械化能力和水平。

各级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切实做好法制建设、教育培训、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工作。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农机系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科学决策、宏观管理、应急处置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主动加强与农机化发展有关的如财政、发改、物价、税务、工商、公安、交通、安监、保险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协作,扎实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完成“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各项目标,为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